防汛是人们同灾害性洪水作斗争的一项社会工作。由于洪水危害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,涉及到社会的安定,国家历来都把防汛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的一件大事。 为了做好防汛工作,避免或减轻灾害损失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水法》、《防洪法》和《防汛条例》)等有关法规,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,建立健全组织,明确责任,采取有效措施,落实各项防汛准备工作,全力做好防汛抗洪工作,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。 防汛工作的方针是“安全第一,常备不懈,以防为主,全力抢险”,也就是说在防汛工作中要立足于在“防”字上下功夫,要有“如履薄冰、如临深渊”的忧患意识,从最坏处着想,向最好处努力,防患于未然,做好防大汛、抢大险、抗大灾的各项准备。 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:积极采取有效的防御措施,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的影响和损失,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: (1)认真贯彻执行《水法》、《防洪法》和《防汛条例》等有关法规,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; (2)严格实行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,对汛前准备、汛期抗洪抢险、汛后水毁工程修复全过程负责,并层层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; (3)认真开展汛前检查,切实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,做到思想认识到位、防汛责任到位、组织措施到位、工程措施到位、通信设施到位、防汛物资到位、预案落实到位; (4)划分事权,分级管理,分级负责,加大投入,提高防洪工程标准,尽快处理工程隐患,保证水利工程安全度汛;(5)全面掌握雨情、水情、工情、灾情等信息,搞好预测预报,进行科学决策,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抗灾效益; (6)一旦出现险情,采取果断措施,全力组织抢险,尽量减轻灾害损失; (7)及时修复水毁工程,开展灾后救助,尽快恢复生产; (8)讲大局,讲纪律,统一指挥,协同作战,团结抗灾; (9)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,做到两不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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