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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庆市市民文明公约 |
“八要 八不要”
“八要”
1、要遵纪守法,维护公德;
2、要爱岗敬业,诚实守信;
3、要关心集体,爱护公物;
4、要优质服务,文明礼貌;
5、要勤俭节约,反对浪费;
6、要尊老爱幼,邻里和睦;
7、要美化市容,保护环境;
8、要热心公益,志愿服务。
“八不要”
1、不随地吐痰,乱丢皮壳、纸屑、烟蒂;
2、不闯红灯、随意穿行;
3、不乱停车辆、挤占道路;
4、不乱设摊点、影响交通和卫生;
5、不乱搭乱建、有损市容;
6、不乱倒垃圾、乱堆杂物;
7、不乱涂乱画、乱设广告和标语;
8、不损坏绿化、侵占绿地。
安庆市民“三做”
在家庭做个好成员,在社会做个好公民,在单位做个好职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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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数:36729 录入时间:2015-9-2 【打印此页】 【返回】【关闭窗口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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